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位于郑州市农业路东30号,是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正厅(局)级海关,直属海关总署,于1986年4月30日正式开关。作为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,郑州海关依照《海关法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,负责监管河南省的进出境运输工具、货物、行李物品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,征收关税和其他税、费,查缉走私,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。 近年来,郑州海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全面落实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,着力践行总署党组“四好”总体要求,不断深化业务改革,大力加强队伍建设,在鼎力支持河南开放型经济大发展过程中,从无到有,从小到大。人员从建关初期39人发展到现在的440余人,现有郑州机场海关、郑州综合保税区海关、洛阳海关、南阳海关、周口海关、焦作海关、驻安阳办事处、驻商丘办事处、审单处、现场业务处、驻铁路东站办事、驻邮局办事处、驻郑州出口加工区办事处等13个业务现场,驻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、新乡海关、信阳海关、三门峡海关、安阳海关、鹤壁海关正在积极筹建当中,关区监管布局日趋合理和完善。2012年,河南省外贸进出口总值达517.5亿美元,增长58.6%,全国排名第12位,创历史新高;郑州海关共监管进出口货运量1269万吨,增长24%,进出境人员46万人次,增长32.9%,实现“两税”实际入库79.06亿元,增长44.1%,再创历史新高,审批各类减免税货值10.90亿美元,增长50%,累计减免税款8.79亿元人民币,增长30%,为河南省的对外贸易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。 我们坚信,在海关总署和河南省委、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郑州海关全体关警员的共同努力下,一个公正、廉洁、文明、高效的现代海关必将以崭新的风貌屹立于中原大地。
电话:0371-65599000
邮编:450008
地址:郑州市农业路东30号 |